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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VPN使用管理规定(修订版)

发布者:  编辑:张虹蕾  时间:2019-01-16 10:05:29  浏览:

为加强学校校园网的使用与管理,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和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校园网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绵阳师范学院校园网管理规定(试行)》、绵阳师范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VPN网络是指绵阳师范学院为满足学校的师生在校园网以外的地方充分使用校内的网络资源而搭建的VPN(虚拟专用网络)服务平台。

二、VPN账户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即网络信息中心负责VPN的使用、管理、互联等工作。

三、教职工和学生在使用VPN网络访问学校校园网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绵阳师范学院校园网管理规定,不得通过VPN从事违法活动。

四、VPN网络的用户必须管理好自己的账号信息,不得泄露与VPN相关的账号信息或把VPN账号借与他人使用,否则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回收其VPN网络的使用权。

五、若用户因把VPN账户借给他人使用登录校内资源,由此产生的侵权行为,引发法律纠纷由VPN账户所有者承担。

六、若出现VPN账号和账号密码遗忘、丢失、暂停使用等,用户需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情况,以便更改账户信息或注销账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若故意泄露VPN账号密码或将VPN账号借给他人使用者,造成其VPN账号被其他人控制出现异常,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其账号的使用并追究该用户责任,情节严重者或移交至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一次被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用户,其账号将立即被封闭一个月。封闭期满后若要重新开通,需本人提交重新开通账号的书面申请,且经用户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并经信息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重新开通。若同一用户第二次被发现此类情况,该用户将被永久禁止接入我校VPN系统。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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